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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略)服务项目,比选人(略),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拟通过比选的方式选定成交单位。
2.1项目名称:(略)服务项目
2.2比选内容:(略)
2.3合同履行期限:(略)
2.4质量标准:(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比选的单位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3近3年内,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4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4.比选(略)
4.1比选申请单位请于2024年4月19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 23 日18时00分(**时间)到(略)获取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在获取文件时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比选申请人提(略):2024年 4 月30 日上午9时10分(**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6.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详细地址为:(略),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7.比选时间:(略)午9时10分(**时间)
8.比选地点:(略)
9.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