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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吉林大安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略)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如下:
一、(略)
吉林大安经济开发区位于大安市区北部。本次吉林大安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为5.23km2(省政府批准),其中包含纳入自然资源部中国开发区审核目录公告备案面积为3.295km2,近期规划用(略).39km2、远(略).23km2。规划范围为东至嫩(略)
二、规划年限
规划期限为(略)其中:近期:(略)远期:(略)
三、主导产业
通过运用系统的标准体系对宏观、区域经济发展及产业状况进行分析,根据评分结(略),最终确定经开区形成以服装产业、文化旅游为主导,物流产业、农产品加工为补充的产业体系。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com/s/1TSIspPNSiupAb37ct5Yd6g?pwd=6pre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略)
六、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常住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