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24-XMWS173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校服及服务采购项目(2024-2027学年)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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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24-XMWS173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校服及服务采购项目((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XMWS173 发布时间:(略)0:43:36

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24-XMWS173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校服及服务采购项目(2024-2027学年)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2024-XMWS173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联系人:(略)

联系方法:(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略)
厦门市思明区(略)
邮 编:(略)
网 址:(略)
电话/传真:(略)/(略)

采购项目名称: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校服及服务采购项目((略))

项目类别: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校服及服务采购项目((略))1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205.171万元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1、单位负责人(略)(若有):

1.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1.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略),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1.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1.4、投标人为自(略),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略),提供有效的营(略),提供有效的(略),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略)体证照复印件。 2.2、投(略):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3.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度或2023年度)。 (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2、“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4.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4.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略))中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4.1.2投标截止时(略),提供投标截止时(略)。4.1.3投标截止时(略)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4.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略),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略)。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5.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6.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6.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6.3、纸质投标(略)(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8.1、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8.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打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1除上述规定外,信用记录的其他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9.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9.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9.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9.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略)。

10(略)(若有):

10.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略)。 10.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0.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略)。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702室(略)前台;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电话:阮小姐0592-5822910。

采购文件售价:

50元人民币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5-12下午14:(略)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5-12下午14:30,泉州市鲤城区东街二郎巷68号泉州师院附小文默综合楼四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郑先生,电 话:(略) 传 真:(略)

其他:

1、 投标(略):泉州市鲤城区东街二郎巷68号泉州师院附小文默综合楼四楼;

2、“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略)

开户行:厦门银行开元支行;账号:(略);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保证金联系电话:(略)

3、“文件费、服务费等费用”收款单位名称:(略)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号:(略)

4、财务部门联系电话:0592-5822100、(略)

附件:

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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