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尚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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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尚村镇(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肃宁县尚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肃宁县尚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肃发改审字[2023]9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米、通信管网2436米。 2.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合格 2.7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招采云交易平台,平台使用收费标准:档位一:概(估)算<50万的收费金额400元,档位二:50万≤概(估)算<100万的收费金额600元,档位三:100万≤概(估)算<500万的收费金额800元,档位四:500万≤概(估)算<1000万的收费金额900元,档位五: 1000万≤概(估)算<2000万的收费金额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项目视项目情况收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参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略)发改价格[(略)收取。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拟担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项目其他成员要求: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a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b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定标标候选人。 (4)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小微企业投标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型企业投标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承诺书》;大型企业投标须出具《分包承诺书》,大中型企业承诺预留给中小微的份额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大中型企业不得将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780-9998;行政监督部门电话:(略)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拟担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项目其他成员要求: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略),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a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b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定标标候选人。 (4)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小微企业投标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型企业投标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承诺书》;大型企业投标须出具《分包承诺书》,大中型企业承诺预留给中小微的份额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大中型企业不得将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780-9998;行政监督部门电话:(略)
3.1.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拟担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项目其他成员要求: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a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b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定标标候选人。 (4)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小微企业投标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型企业投标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承诺书》;大型企业投标须出具《分包承诺书》,大中型企业承诺预留给中小微的份额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大中型企业不得将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780-9998;行政监督部门电话:(略)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8 09:00:00 至 2024-05-07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交易平台((略)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略)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9:0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招采云交易平台((略)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肃宁县文苑巷(略)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略)

联系人: 韩工
电话:

(略)

电话: (略)、(略)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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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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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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