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略)省物业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于(略)9:00唱价,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略)
1、中选候选人的应答报价及中选情况:
第1中选候选人:(略)
应答报价:(略).00 元(不含税),税率6%,(略).80 元(含税);
中选份额为100%;
第2中选候选人:(略)
应答报价:(略).20 元(不含税),税率6%,(略).07 元(含税)。
2、评审情况:
中选候选人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5位评委根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于2024年4月26日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3、中选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
本项目不涉及。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略)0:00。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略)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略)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略)
2、异议受理渠道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略)
(3) 异议以(略),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略)
(4)异议人应(略),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略)。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略)。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