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阜自然资告字[(略)
阜自然资告字[(略)/04/28
经阜城县人民政府批准,阜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略) | 宗地总面积: | 577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河北唐德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西至李皇殿村地;南至:河北祥宇压滤机有限公司;北至:李皇殿村地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10 | 建筑限高(米): | ≤3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5775 | |||||||||
投资强度: | 45(略) | 保证金: | 212.9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032 | |||||
起始价: | 212.94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1.其它要求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 2.保证金到账时间(略)到账通知单为准。 | ||||||||||
宗地编号: | (略) | 宗地总面积: | 593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八里屯村地;西至:距华兴街(略):八里屯村地;北至:河北石东化工有限公司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10 | 建筑限高(米): | ≤3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5935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18.8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033 | |||||
起始价: | 218.8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略),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略)、(略)号地按“标准地”出让,引入项目产业类型:(略)装备制造业;(略)包装及新材料,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年,“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及其他规划指标详见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略)宗地“标准地”量化控制性指标》、《(略)宗地“标准地”量化控制性指标》和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阜资规(略)(阜资规(略))、,此宗地应符合《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意见》(冀政发[2015]9号)和省国土资源厅等七厅(委)《关于印发〈开发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冀国土资发〔(略)的相关规定。
2、企业应按照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等14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指导意见》(冀自然资发〔2022〕28号)、《阜城县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阜城县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操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达标,如不能达标的,按照约定承诺(略)。
3、对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禁止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⑴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⑵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⑶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⑷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⑸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4、根据《国土源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开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略)要求被列入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名单的限制其报名。
5、竞买人若已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主体黑名单的不得申请参加竞买(“信(略))
6、竞买人若已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不得申请参加竞买;(“河北省(略))
7、列入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欠交税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请参加竞买。(“信用中国”查询)
参加竞买后发现存在任何一种情形的,其竞(略)。
三、本(略),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至 (略)到 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28日 至 2024年05月19日 到 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9日 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5月20日 09时00分在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其(略):
1.出让(略),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略)
2.出让公告的内容(略),以出让文件为准。本次拍卖出(略),由被委托人(略),委托人不再(略),委托人只负责监督。
3.本次公告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机及网上报名(节假日除外);
4.保证金缴纳方名称必须与竞买方名称一致;竞买人将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后,持银行缴纳凭证至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保证金到账证明后报名;
5.出让宗地范围内地下及(略)
6.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7.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略)规定,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清所有出让金。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竞买保证金。已签合同但不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余款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8.实施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申报制度。受让人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竣工时,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受让人要在(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按合同约定认真处理后,可通过增加出让合同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对申报内容进行约定监管。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其至少在1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并作相应的信誉记录。
9.本次拍卖设有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
10.报名时申请人与拍卖公司签订竞买须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河北小木槌拍卖公司、阜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略)(拍卖公司)、(略)(自然资源局)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阜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