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网点监控智能提升安装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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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营业网点监控智能提升安装项目(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营业网点监控智能提升安装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项目名称:(略)营业网点监控智能提升安装项目(二次)
2.2招标范围:项目编号:I1300000001123168; 2.3招标内容:(略)营业网点监控智能提升安装; 2.4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内日到货并安装调式完成,交付使用。 2.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2年;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3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略))文件规定,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活动中对属于失信被(略)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略)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1.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7至2024-05-1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至承德市双桥区华峰中心A座902室(法定节假日、周六日不受理)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略)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实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持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供单独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上所有证件的(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9:30 ,地点为 承德市双桥区华峰中心A座902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招标(略): (略)
地址: 河北省平泉市(略) 地址: 承德市双桥区华峰中心A座902室
邮编:

(略)

邮编: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话: (略)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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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略)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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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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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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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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