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阜发改能源审批【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2.1.2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建54个停车场,充电设施总功率约28002千瓦左右,共建设快充设备约420个,慢充设备6个(主要集中在县委县政府),涵盖公园、规划馆、医院、宾馆、体育馆、汽车站、干渠、写字楼(医保局)、商业中心(略),该公共充电网建成后可满足主城区 6000 台新能源车辆的充电需求。 2.1.3建设地点:**县城内 2.1.4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略)工作,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电力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者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其中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8:00至(略)7:30(**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jiuanjiaotu.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略): | (略) | |
地址: | **县腾飞路 | 地址: | **省**市裕华区金马路建投十号院底商5号楼102-5 |
邮编: | /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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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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