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布的**县自然**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略)块),内容有变化,以此公告内容为准
**县自然**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赞自告字[2024]010号)
(赞自告字[(略)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自然**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略)1 (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略):
宗地编号 | 2024-025 | 宗地面积 | 4539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经济开发区一号路与国道339**西北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9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地率(%) | 15 | 建筑限高(米) | 24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工业用地 | 45(略)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652.1万元 | 估价备案号 | (略)BA0041 | |||
起始价: | 1652.1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备注 | / |
二、 中华人(略),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27日到(略)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5月8日 至 2024年5月27日到(略)向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单位将在2024年5月27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5月28日15时00分在(略)(**县行政服务大厅四楼)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地块按照 标准地 模式出让,投资(略)务设施比例不高于7%,行政办公(略)标准执行,环保质量管控要求按照国家、地方相关规定执行;能耗按照国家及省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