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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裕民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护修复国家级公益林区生态修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项目编号:(略)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略)
报价起止时间:(略)6:19 - (略)0:00
采购单位:(略)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松材线虫自动化分子检测系统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分析仪器; 见附件:见附件;采购人需求描述: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 1套 | (略).00 | - |
响应附件要求:(略)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略)
送货时间: (略)
送货期限: (略)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 裕民县 哈拉布拉镇 塔斯特西路25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商务技术要求 | 1.供货方式:5天内完成供货,要求(略)并搬运到指定地点。 2.服务要求:为保证良好的售后服务,需提供设备厂家出具保证本次项目相关设备的售后服务及质量承诺书、授权书等。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只接受满足产品的参数性能。招标所有参数作为实质性条款必须满足需逐一佐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禁止不符合参数要求的供应商恶意低价报价,造成采购单位工期延迟,影响进度的报上级部门反映该情况,并列入黑名单,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需提供厂家技术白皮书、彩页(盖厂家公章),报价供应商须在政采云网超里有该次采购产品。4.以上商务条款中标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否则报价无效。5.采购人有权要求预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公式前提供相关设备演示环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一验证重点产品功能,如发现某项参数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为虚假应标,废除报价资格,并上报上级部门列入黑名单。6.质保三年,在疆内有售后服务网点。以上材料中标人需提供纸质原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