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2024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分路口镇、顺河镇、单王乡、固镇镇)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市裕安区2024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分路口镇、顺河镇、单王乡、**镇)中标(略)

名 称:**市裕安区2024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分路口镇、顺河镇、单王乡、**镇)

服务范围:裕安区分路口镇、顺河镇、单王乡、**镇境内陈大塘水库等12座小型水库大坝进行安全鉴定;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出具成果报告并通过评审

服务标准:(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市裕安区双创大厦A座806室),联系电话:(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略)。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略)

名 称:**市裕安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省*(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省**市裕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创(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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