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泾县汽贸城商业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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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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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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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同心路东侧(汉庭酒店旁)

成交金额:(略).00元(商业用房物业费报价为:1.66元/㎡●月、空置房物业服务费报价为:0.20元/㎡●月)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00元(商业用房物业费报价为:1.66元/㎡●月、空置房物业服务费报价为:0.20元/㎡●月)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前期物业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前期物业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服务标准:(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略)件标准计费;

2、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略),联系电话:(略)、(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地址:(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略)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略)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略)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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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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