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筼筜湖南岸排水排涝系统工程(标段一)(施工“评定分离”)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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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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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厦门市筼筜湖南岸排水排涝系统工程(标段一)(施工“评定分离”)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的图纸有做调整,调整后的图纸随本答疑同步发布(2024年04月30日发布的图纸作废)。请各投标人在(略)栏目中下载。

二、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有做调整,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清单为准((略)布的清单作废)。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办法-子要素(6)拟派团队人员配备情况-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的第2条款修改为:“2.管理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补充以下条款:

“21.9.12本工程标段一和后续标段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1.盾构进出洞口的止水工作及盾构施工相关预埋件统一由后续标段进场实施。2.施工标段一需保证地连墙内侧平直,保证预埋件成活率,确保泵房内部结构顺利实施。地连墙内侧如发生“鼓肚子”等影响标段二实施的情况,均由标段一负责处理完善;预埋件不符合预埋要求(略)并移交后续标段。”。

“21.9.13本工程智慧工地按照厦住建建筑[(略)规定,项目暂按三星级考虑,投标人应将相关费用计入在投标报价中。项目竣工结算时,应按实际评定星级及合同约定按实调整。”。

五、本答疑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空白)

招标人:(略)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略)

2024年05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