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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收到**新****公司提出的精品连****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办理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农场
二、公示时间:2024-5-16—2024-5-25,共 10天
三、公示方式:网上公示、现场公示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网上留言等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县吉******局2楼
邮编513200 ****
咨询电话:0763-****071
****
2024年5月16日
项目概况:
一、土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用地面积8865.41平方米。
二、1.0≤容积率≤2.5;8865.41㎡≤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22163.53㎡;绿地率≤20%;30%≤建筑密度≤55%;建筑限高48米。
三、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附图:项目区位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