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一机两用”系统升级及终端准入系统项目(项目编号TJBH-2024-A-0004)更正公告第2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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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两用”系统升级及终端准入系统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第2号
【信息时间:2024-5-17】

受****委托,****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一机两用”系统升级及终端****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一机两用”系统升级及终端准入系统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7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项目需求书第二包中“▲终端准入控制管理平台”:

删除技术指标中所有“提供截图证明,并加盖厂商公章”要求。

三、更正日期

2024年5月17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刘春雪

(二)联系电话:022-****612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人地址:**市**新区**道734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朱强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7165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新区塘沽**道468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6131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bhzfzcb@tj.****.cn。至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财政局****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更正公告回执

****

2024年5月17日


附件1: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一机两用”系统升级及终端准入系统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第2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0004远程招标文件 确认版5.7.docx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