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客都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租用黎友泉等5户屋顶建设装机容量156.2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审批
广东-梅州-平远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5-17

项目名称 ****租用黎友泉等5户屋顶建设装机容量156.2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石正**湖村、中东村、东石镇白岭村、锡水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9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罗文龙
联系人 罗文龙 联系电话 158****0850
项目投资(万元) 52.32 环保投资(万元) 0.8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04-3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租用石正镇2户、东石镇3户进行光伏建设,分别是石正**湖村**27号黎友泉28.05KW,中东村下王7号凌祝英26.40KW,东石镇白岭村上村割田9号曾城30.25KW,锡水村吴屋片15号吴泽涯21.45KW,锡水村吴屋片29号吴先鹰50.05KW、项目采用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逆变器、配电箱、支架、电缆等,预计全年发电量187.44度,预计安装光伏容量156,20KW。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冲刷水、盥洗水等生活废水采取化粪池处理措施后通过下水道排放至市政管道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逆变器产生的声音通过减震、隔音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承诺:**** 罗文龙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罗文龙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1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