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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05-17 09:53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或原国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甲级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或水文地质专业或环境地质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2024-05-30 09:30:00 |
90天 |
平台上传 |
资金现金 |
0万元 人民币 |
9,511,714元 人民币 |
无固定范本-简易评标法 |
2024-05-30 09:30:00 |
闽****服务中心 |
在线开标 |
资格后审 |
否 |
0001-01-01 00:00:00 |